(1)《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》的規定是檢查設備的基本要求,應認真執行。在電力試驗的維護和檢修中,有關人員還應執行工信部發布的有關檢修和操作的有關規定,堅持預防為主,積極改進設備,使得電力設備可以長期安全經濟地運行。
(2)堅持科學態度,對實驗結果進行全面,歷史的分析,把握設備性能變化的規律和趨勢。電力測試應加強技術管理,完善數據文件,進行技術創新,不斷提高實驗技術水平。
(3)對于電力試驗中應按照“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”(特殊規定除外)進行交流耐壓試驗。對于電力變壓器和互感器,在部分和完全更換繞組后,應進行耐壓測試。
(4)在電力試驗中進行絕緣測試時,應盡可能將連接在一起的各種設備分開并分別測試(整套設備除外),并且可以連接具有相同測試標準的設備 一起進行測試。為了方便現場測試工作,已經有幾種具有相同測試標準的電氣設備具有單獨的測試記錄。當很難進行單獨的功率測試時,也可以串行進行測試。此時,測試標準應為所連接設備中的標準。
(5)當電力試驗的額定電壓與實際使用的額定工作電壓不同時,功率測試應根據以下原則確定測試電壓標準:①當使用具有較高額定電壓的電氣設備進行加強時, 絕緣應符合設備的要求。應按照設備的額定電壓標準進行試驗; ②應使用額定電壓較高的電氣設備。當滿足產品多功能性的要求時,應根據設備實際使用的額定工作電壓的標準進行測試; ③高電壓等級的電氣設備,當符合高海拔地區或污染地區的要求時,應按照實際的額定工作電壓標準在安裝現場進行試驗。
(6)電力試驗在進行與溫度和濕度有關的各種電氣測試(例如測量直流電阻,絕緣電阻,損耗因數,泄漏電流等)時,應測量測試對象和周圍空氣的溫度和濕度。同時,電力試驗應在良好的天氣條件下進行,被測物體的溫度和周圍的氣溫不低于5℃,空氣的相對濕度一般不高于8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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